炒股怎么融资融券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A,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C: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日期:2025-07-22 21:37 点击次数:174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8276
合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8276
合A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2767
合C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姜永明 2020 年 3 月 23 日 2009 年 7 月 1 日
李响 2025 年 7 月 15 日 2008 年 6 月 19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
投资目标 别的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
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投资范围 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45%-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保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证券投资策略;5、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自 2021 年 07 月 21 日起,本基金增设 C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1
年 07 月 22 日,相关数据和指标自份额首次确认日起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M申购费(前收费) 元
元
N 赎回费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C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7 天≤ N(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和销
管理费 1.20%
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
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
其他费用 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
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此本
基金将受到来自权益市场、固定收益市场、衍生品市场三方面风险:一方面,对股票市场的
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的准确性,将影响到本基金所选券种
能否符合预期投资目标。另一方面,如果固定收益市场系统性风险爆发或对各类固定收益金
融工具的选择不准确都将对本基金的净值表现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尽管本基金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参与衍生品投资,但是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剧烈波动时将会对本基金
的净值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标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由此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此外,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其定价相当
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
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
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
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
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
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
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
就越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由此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
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
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
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
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
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
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
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
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主袋账户资
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
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
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
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 下 资 料 详 见 财 通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ctzg.com 客 服 电
话:400-116-7888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